关于转发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》的通知

2018年07月26日 14:52  点击:[]

各部门:

 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转发的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》的通知(吉教科〔2018〕12 号)及相关附件转发下去。

  请将材料转达给分院相关的负责人,并参照“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8)”(附件 1),对本分院符合要求的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,深入排查安全隐患,堵塞安全漏洞,强化安全措施,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。  

  如有符合的科研实验室,请参照附件1(从序号1.2开始)中的要求进行自查,并将分院的“自查报告”和“分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》”(附件 2)的电子版于2018年9月12日发送至邮箱617513870@QQ.com。

  如没有符合文件要求的科研实验室,请用QQ小窗回复“**分院没有符合 ‘吉林省教育厅转发的《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通知》’中的科研实验室”字样。   

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处

2018年7月26日

上一条: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15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转发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2018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》(高学会[2018]90号)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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