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关于开展第16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2020年09月01日 10:43  点击:[]

各部门:

现将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《关于开展第16届吉林省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》转发下去,请各部门组织好申报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成果范围

1.论文、著作类: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开发表/出版的以高教研究为主要内容的成果(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)。

2.课题研究报告类:2018年7月2日至2020年6月30日业已结题的“省高教学会高教科研项目”的研究报告。

二、成果材料要求

1.申报成果应填写“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”。

2.论文要求提供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、网络打印版(非复印件)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(如转载、引用、基金项目、获奖等)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。著作要求提供原件1份及有关佐证材料(如转载、引用、基金项目、获奖等)截图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。课题研究报告要求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、研究报告打印版、研究报告查重报告(要求与结项同)各1份。

3.成果参评者需为成果的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(参与人申报成果需提交具有负责人签字的授权说明)。每人每类成果限报1项。

4.评审费: 论文、课题研究报告类每项60元,著作类每项100元。

三、材料收取时间:2020年9月17日-18日,以部门为单位上交,汇总表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逾期不予受理;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:成果类别+姓名+成果名称,联系电话:84602889,邮箱552399398@qq.com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年九月一日

上一条:关于转发《关于尽快完成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 下一条: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