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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处工作职能

发布日期:2013-10-16 编辑:刘婷 浏览次数: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,制定学院科研发展规划,结合学校总体发展战略,编制学校科研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和总结。

2.制定学院科研管理制度,负责全院的科研成果认定、科研成果统计、院内项目鉴定等工作。

3.负责组织全院科研项目申报、成果申报、成果转让、技术开发、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等工作。

4.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科研档案及科技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5.负责管理各类科研经费,编制全院年度科研经费预决算报告和相关统计报表;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

6.负责学院学报《长春高职教育》的编辑、出版、交流工作。

7.负责学术委员会的秘书工作。

8.负责学院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和科研合作工作的协调与管理。

9.配合相关部门搞好科研队伍的建设。配合人事部门,开展职称评定、聘期考核工作。负责全院教科人员科研工作量的考核。

10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科研管理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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